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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政府“旅游扶持资金
 更新时间:2009-3-9 8:59:00  点击数:3026
 
 
 
 
 
如何取得政府“旅游扶持资金”

    

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旅游投融资与市场调研中心

    

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在协助旅游项目开发商投融资和政府招商的过程中,会遇到五花八门的问题,其中最为普遍的问题是:大部分企业和政府融资视野不宽,再加上传统投融资咨询机构的引导不够,眼睛只是盯在传统的银行贷款和私募融资上,缺乏对政府支持性资金的了解,更缺乏争取政府支持性资金的方法,甚至开发企业对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并不知情。这导致对这部分资金和政策视而不见,或者看见却不知如何去争取和应用,致使许多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因资金问题而流产。

    我们觉得有必要在这方面加强对旅游项目开发商和政府招商的引导,使他们能够充分利用这些资金和政策。

    政府支持性资金的特点是利息低,甚至免利息,偿还期限长,甚至不用偿还,但是要获得这些资金必须符合一定政策条件。其主要包括六大类:旅游国债、旅游发展基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国家扶贫资金。

    下面我们将各类支持性资金的特点、支持方向、申请程序进行说明,以便于旅游开发商和政府旅游开发管理部门审视自己的项目到底能够获得哪些支持性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及如何获得这些支持。

    一、旅游国债

    (一)旅游国债的设立及应用

    2000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首次将旅游列入国债项目,安排国债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资源品位较高、发展潜力较大、所依托的主要交通干线建设已基本完成的国家级或省级旅游景区的项目。

    (二)旅游国债的投向

    纳入国债资金范畴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其使用方向主要是:景区与干路间的道路建设和景区内的道路建设、公共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系统、安全保障设施建设。

    旅游国债的投放原则:·以中西部地区为主,兼顾沿海地区;·优先安排国家级、省级旅游景区;

    ·优先安排骨干交通条件较完善的景区;

    ·重点安排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及大型、特大型城市经济圈附设的景区。

    (三)旅游国债的申报1、旅游国债对项目的要求

    要求一:严格控制在规划选定的景点范围内并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要求二:资源品位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省级以上旅游项目。

    要求三:以满足基本需要为前提,主要解决景区最突出问题。

    要求四:项目具有一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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