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中要把我市建设成为“国际旅游文化名城”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城市旅游功能,提升城市旅游形象,加快旅游业发展,确保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开通洛阳旅游观光巴士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方针,以完善和提升城市旅游服务功能为方向,以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展示城市形象为目的,以城市主干道路为依托,以观光巴士和站点为载体,本着资源整合、高档优质、便民效益的原则,开通洛阳旅游观光巴士,打造城市旅游观光新产品和旅游服务新业态。
二、项目进度安排
(一)2011年2月底前参与洛阳旅游观光巴士运营企业完成公司的注册、组建和资金到位工作;
(二)2011年3月15日前参与洛阳旅游观光巴士运营企业完成车辆设计及订购工作;
(三)2011年3月28日前完成洛阳旅游观光巴士线路的规划审批工作;
(四)2011年4月初运营企业车辆到位,并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五)2011年洛阳牡丹花会期间投入试运营。
三、有关任务分解
市旅游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负责提出洛阳旅游观光巴士运营线路的初步方案;按照开放市场和企业优化原则,确定投资主体;制发旅游经营许可证,制定旅游观光巴士服务规范及质量标准,对观光巴士服务进行规范和指导;组织旅游年票发售网络代售观光巴士车票;制作观光巴士解说词、导游词、做好前期和运行中的旅游宣传工作。
市规划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会同市旅游局按照科学、便民、效益和“一次规划到位,分批组织实施”原则,做好洛阳旅游观光巴士线路及停靠站点的规划审批工作。
市住建委: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做好观光巴士停靠站点建设方案及站点广告的审批工作。
市园林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对洛阳旅游观光巴士线路所经过的洛浦公园道路进行疏通,对市区主干道行道树进行修剪,为观光巴士安全通行提供支持。
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确保对观光巴士运营企业扶持资金落实到位。
市文物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负责提供观光巴士线路通达文物景区的各种信息;完善文物旅游景区特别是邙山陵墓群有关墓冢说明牌的设置,满足游客观光的基本要求。
市公用事业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依据资源共享、相互拉动、有分有合的原则,在观光巴士站点、站牌设置上提供支持与帮助。
市交通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负责对参与运营的观光巴士企业、车辆进行审查并颁发营运证。
市发改委: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负责观光巴士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票价核定工作。
市服务业发展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负责为观光巴士运营企业争取各级政策扶持资金支持。
市工商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负责做好参与运营企业公司的注册审批和观光巴士线路站点广告的审批工作。
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负责在龙门高铁站广场适当位置暂划一块土地,作为在市旅游服务中心建成前旅游观光巴士的临时停车场。
四、政策支持措施
(一)赋予参与观光巴士运营企业30年线路专营权。
(二)对参与观光巴士运营企业贷款购置车辆给予政府财政贴息支持。
(三)将观光巴士运营企业列入各级服务业发展基金优先扶持名单。
(四)给予观光巴士运营企业与公交车辆购置附加税同等待遇。
(五)给予观光巴士线路站点建设单位站牌广告经营权。
(六)对于持旅游观光巴士票的游客进入观光巴士通达景区(点)购买门票给予相应的折扣优惠;酒店、大型旅游购物场所也给予相应优惠。
五、组织领导
洛阳旅游观光巴士项目是一项公益事业,惠民工程,需要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完成。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决定成立开通洛阳旅游观光巴士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炳旭 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夕中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 震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魏立峰 洛阳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张雪林 洛阳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姚 军 洛阳市规划局副局长
曹忠良 洛阳市运输局副局长
张青森 洛阳市住建委副主任兼城管局局长
张新文 洛阳市园林局副局长
韦建民 洛阳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玉玲 洛阳市文物局副局长
孙建功 洛阳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李泓壮 洛阳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贾玉民 洛阳市工商局副局长
焦志勋 洛阳市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
申银彬 洛阳市宗教局副局长
马国林 洛阳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局长
周全福 洛阳交通旅游集团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魏立峰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