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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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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区(点)等级评定
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初审
 更新时间:2008-4-16 16:11:58  点击数:2
 
窗口编号 26
窗口名称 旅游局
服务编号 2605
服务项目 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初审
办事程序 1、受理书面申请; 2、组织评定; 3、批复颁牌
法律依据   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五章 旅游行业管理第三十四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旅游星级饭店,在征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对旅游涉外饭店实行评定星级和星级复核制度。旅游涉外饭店评定星级应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逐级审查后报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由省旅游星级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家授权进行评定并颁发星级证书和标志牌。未评定星级的饭店不得使用有关星级的用语和标志。
申报资料 1、工程质量竣工检验证书; 2、消防验收合格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特种行业许可证; 5、公共场所治安合格证; 6、卫生许可证; 7、税务登记证。
承诺时限 14个工作日
收费金额 不收费
收费依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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