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谱的内容以“前有管鲍,后有雷陈,道义相勖,历久常新”开头,谱上记录了三人的姓名、生辰八字、籍贯及祖上三代姓名等。从此可以看出,先人义结金兰时的慎重和认真。
该谱的独特之处在于,这本是三名“军校”同学私下结为兄弟的证明,却盖有一个国家最高军事机构的公章——中华民国军事委员会专用章。
王支援分析说,估计是“中华民国军事委员会”鼓励受训学员重义气、讲团结,支持大家义结金兰,专发已盖此章的金兰谱供学员使用,故金兰谱上才有此章。
结婚证:媒人责任重大,须在其上签名
本次征集的近20份婚书中,有一张1941年阳城县(现登封市)一区颁发的结婚证(图⑤)。
“婚书说明”有以下内容:
“经本区审查,双方与后列规定相合者方准结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不是父母主婚,不是买卖婚姻,不是任何强迫;男满18岁者,女满16岁者;不是直系血亲等;没有神经病、花柳病及遗传类恶疾者。”
这张结婚证书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政府签发的结婚证书上还有介绍人“赵福喜”的签字。据推测,这是为了表明“媒人也要负起责任”的意思。在这张婚书中我们可以看到:那时候,政府已倡导自由婚姻,禁止近亲结婚。
科举试卷:考秀才前也要“三练”
洛阳民俗博物馆新征的纸质文书中有一类是和考试有关的,共有200多份:考生的试卷、学校准备的练习册、考生被查收的夹带等。
明清的科举制度规定:凡是习举业的读书人,不管年龄大小,未考取生员(秀才)资格之前,都称为童生或儒童。童生备考,像现在高中生高考前要参加“一练”、“二练”、“三练”一样,也要做不少卷子后才能正式参加考试。
有份考卷(图②)是当时洛阳县一个叫魏庭璋的童生的,老师阅卷后的评语是“文疵诗可”——就这位童生的考卷来看,文章写得有瑕疵,而诗做得还可以。
有考卷、练习册,也有考生的夹带——我们现在所说的“小抄儿”。各种各样的“小抄儿”(图③)中,有宽的、长的、大的、 小的,实在叫人大开眼界。有的“小抄儿”字体秀丽,洋洋洒洒上万字,考生还用红笔在上面标注重点。
切头贴:我所言若虚,甘愿头被割
现如今,如果你借给别人钱后把借据弄丢了,对方不承认怎么办?很简单:没办法,打官司你也赢不了。
古代人有办法。
我们看这样一份“切头贴”(图④):出借人把借据弄丢了,他在别人的公证之下签下“切头贴”——如果我说的不是实话,我宁愿在大家的监督下割下自己的头。
这事发生在清嘉庆元年(1796年)二月,立切头文书者为王辉堂:他弄丢了王国兰、杨良借银子的票据,就在中间人的见证下立切头文书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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